zgdzh12345
發表於 2013-7-12 09:04:30
看起来有点意思
samtoph
發表於 2013-7-18 12:43:29
看不懂啊
iammmx
發表於 2013-7-18 14:18:32
这个太NB了....居然规则可以包含这种极端情况...表示..以后打仗都用棒球就好了...
shi1hh
發表於 2013-7-18 19:07:32
这个真不敢想象。
demon315010
發表於 2013-7-18 19:22:36
要释放出这样的能量必须也要消耗相同的能量 为了投出这一球投者吸氧气的时候已经把周围方圆一公里变成真空了 所以球投出去不会和空气中的分子反应 也不会有裂变
abcxxx7d
發表於 2013-7-18 19:31:11
这简直是拉登梦寐以求的最高级的自杀式袭击啊 成本只要一颗球就行了
mywhehe
發表於 2013-7-18 20:13:19
嗯意思说把棒球加到光速也需要这么强大的力量咯》?
wycpk
發表於 2014-2-17 18:19:31
核爆炸???
ray1235
發表於 2014-3-13 16:07:17
先想想棒球怎么承受这么大力还不先碎掉吧
lszxchang
發表於 2014-3-19 10:54:25
不懂得啊